現代人對基因、遺傳、命定與自由意志這類問題,有著無法抑制的好奇心,也想了解面對新一代的生物醫學與人工智慧時,該如何求解?正好我譯註出版的班傑明.利貝特(Benjamin Libet, 1916–2007)的《心智時間》(Mind Time;黃榮村譯註《如何測量自由意志》,聯經出版,2025),與這些問題皆有關聯。這是一本橫跨四十年(1964–2004)的研究與心得專書,利貝特為意識科學的實驗研究,奠定了極其重要的基礎。
利貝特發現,在受試者自由決定要採取行動(例如彎曲食指)之前,研究人員可在對應於大腦皮質輔助動作區(supplementary motor area, SMA;位於主要動作皮質前方,朝向腦前部)的頭骨外側,測得與自主行動相關的微弱電位,稱為「準備電位」(readiness potential, RP)。這種特殊電位最早於1964年由德國弗萊堡大學的漢斯.科恩胡伯與呂德.迪克透過繁複的腦波記錄與綜合計算所發現,是腦波測量上的一項重大突破,此後RP一直被視為規劃、準備與啟動自主行動的特定神經生理訊號。
利貝特進一步發現,真正的行動驅動過程,早在意識做出決定的四百毫秒之前,就已由無意識狀態下的準備電位(RP)所啟動。換言之,我們所認為的「自主決定」,其實在意識覺察之前,大腦早已展開行動準備。因此,自主行動的執行,似乎與意識中的意圖無關。
那麼,自由意志是否只是一種錯覺?利貝特不希望被誤解為否定自由意志的存在,因而提出:在有意識地產生行動意圖後,仍有一百至二百毫秒的時間,可供當事人進行「意識性否決」(conscious veto),也就是主動中止行動。然而實際上,在如此短暫的時間內做出有意識的否決,極為困難。許多研究者因此主張,「人擁有自由意志」的信念其實是一種錯覺,甚至根本不存在自由意志。
利貝特的發現令人震驚:無意識的神經活動,似乎啟動了我們以為是「有意識、自由選擇」的行為。史蒂芬.柯斯林(Stephen Kosslyn,前哈佛大學心理系教授、密涅瓦大學校長)表示:「利貝特的發現初看頗具爭議,卻經得起時間考驗——如今任何關於意識及其神經機制的理論,都必須能解釋他的實驗結果。」
這也衍生出嚴峻的倫理、法律與社會責任問題:如果自由意志不存在,人類還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嗎?利貝特提出的「否決權」能否成為解套之道?這類問題長期受到學界、司法界、精神醫學界與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至今仍是未解的爭論戰場。
至於自由意志本身究竟是什麼?目前仍不清楚。利貝特雖研究自由意志,但並未深入探討其結構或本質,而是轉而探問「如何操作自由意志」,並在此基礎上分析影響其運作的機制。換言之,自由意志本身仍是一個黑箱。多數討論僅在其概念周圍打轉,例如以「自身之因」(causa sui)來詮釋自由意志——主張人若要負道德責任,就必須是自身存在的原因,至少在關鍵的心智層面能主動創造。
最高等級的道德、價值與概念不可能是後天學習而來,因此它們必須是「自身之因」。但對一般因果觀而言,這顯然矛盾:原因應發生在結果之前。正因這些概念不能因人而異或互相衝突,有些人便將「神」視為萬物與自身的終極起因。尼采認為此說自我矛盾;蓋倫.史特勞森(Galen Strawson)則主張,沒有事物能成為自身出現的原因,因此自由意志不存在,人類也不必承擔道德責任——此觀點值得進一步釐清。
其他關於自由意志的論證亦常含內在矛盾。例如在基因研究盛行的時代,有人主張「自由意志基因」可能存在。但此論述悖謬:若有自由意志基因,則自由意志將受基因規範,反而違背其「自由自主」的本質。
我的老同學邢義田院士是著名的秦漢史與羅馬史專家。他在閱讀《如何測量自由意志》的長篇導讀後表示,書中問題恐怕只有極聰明的人才敢挑戰。他進一步提出尖銳疑問:「雖然書中多位大師的理論尚未一致,也無法最終定論,但如果自由意志真能在實驗室中測量、計算,那將是不得了的大事。在AI時代,算力與學習即是一切,若意志可測量、可計算,AI學習後必將超越人類,難道人類只能接受AI統治?」
我回應道,之所以投入譯註此書,是因過去讓學生閱讀或講授時,常見他們瞠目結舌,歐美學生亦然;反對的科學家與哲學家則忙於爭辯,未必真正理解其技術細節。因此我耗費大量心力進行譯註。
本書比先前譯註肯德爾的《啟示的年代》更為困難。我曾擔任政務官,為免給學校添麻煩,七十歲後選擇榮譽職,卸任考試院後亦同,遂申請國科會研究計畫,從事艱難的學術譯書與專書撰寫,延續長期的學術志趣。
針對所提問題,僅能略作回應供參考:
⑴ 本書所指「自由意志」採操作性定義:當意識到自己主動想做某事(如彎曲食指)時,即視為自由意志發生。但在此之前數百毫秒,大腦動作規劃區已有「準備電位」累積,且可於頭骨外測得。這顯示在尚未意識到意圖前,大腦已開始運作,彷彿行動決策早於意識覺察。
⑵ 自由意志能否測量?儘管是高階概念,但若釐清其內部結構,或可視之為一種實體(entity),如同質量、溫度、記憶等「自然類」(natural kind),進而建立計算模型與測量方法。若真能徹底解析,AI勢必迅速學會偵測、計算乃至操控自由意志。但目前科學界尚未發展出自由意志的計算理論,仍處模糊狀態,故僅能使用操作性定義。連學者都未能破解,AI尚需等待。
⑶ 人類意識經驗可分為「第三人稱經驗」(可測量、可交換,如幾何形狀、電影情節)與更重要的「第一人稱經驗」(具私密性、難穿透、難測量的感質,qualia),如觀影感動、蘋果的鮮紅、個人疼痛等。自由意志的體驗明顯屬於後者。克里克認為,此問題雖現階段科學無法解決,卻是意識研究的核心,科學家應有雄心解釋,而非留給哲學家空談。
⑷ 當前AI仍有三大關卡:(a)自我意識(我是誰?);(b)創意(真正原創的創新,非僅模式重組);(c)感質(主觀經驗的真實體感)。除非突破此三關,否則AI無法真正模擬人類的自由意志。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原文日期:1964年 / 2025年
- 產品、服務:学術翻訳 / 意識科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