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新北市長參選人、立法委員蘇巧慧,於7月24日向立法院黨團請假,卻被發現當天她在國會的表決燈亮了整整47次。根據議事紀錄與現場影像,其中至少一次是由同黨立委沈發惠在座位上代為按下表決器。對此,民眾黨籍新北市議員林子宇、陳怡君、陳宇倢於8月3日共同前往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以涉嫌違反《刑法》第214條「偽造文書罪」提出告發。

三人強烈要求檢方調閱立法院當日之監視器畫面,徹底調查是否有多次代按行為,並追究相關法律責任。林子宇質疑:「人不在現場,表決紀錄卻存在,燈還會亮,這是見鬼了嗎?」她指出,立法委員的表決權具有高度個人性與責任性,不應由他人代行,更不該因選舉行程而缺席重要議案審議。

陳怡君則痛批:「如果選舉行程比開會更重要,那你乾脆辭職,不要再領台灣人民的血汗錢!」她強調,蘇巧慧事後解釋「基層議事人員未拔掉她的表決卡」是典型的推卸責任,無法令人接受。她呼籲蘇巧慧正視問題,若無法兼顧職務與競選,就應主動退場。

陳宇倢特別點名沈發惠:「如果你只代按一次,請務必出面說明其他46次是誰按的。你坐在蘇巧慧旁邊,誰進出她的座位、誰操作表決器,你最清楚。我擔心這47次獨立的違法行為,最後全部會被算在你頭上。不要等到事情爆發,才發現自己成了被犧牲的代罪羔羊,到時欲哭無淚。」

此次事件引發社會對立法院表決機制透明度的廣泛質疑。民眾黨表示,表決權是民主制度的核心,任何形式的代按都可能構成對國會正義的侵害。他們要求立法院立即檢討表決流程,導入更嚴謹的身份驗證機制,並公開完整監控資料以還原真相。此風波也凸顯政治人物在競選期間如何平衡公職責任與選舉活動的重大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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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原文日期:7月24日 / 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