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父母心疼子女買房壓力大,除了幫忙出頭期款,也可能直接替孩子繳房貸、保費,甚至連房屋移轉產生的稅金一起負擔。不過,這些看似單純的「幫忙出錢」,在稅法上可能已經構成贈與。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就曾查獲父親替失業兒子一次清償800萬元房貸,最後遭補徵55.6萬元贈與稅。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1款規定,在請求權時效內「無償免除或承擔債務」,應以贈與論。換句話說,如果原本應由子女負擔的債務,由父母直接拿自己的錢代為支付,而且沒有要求子女返還,即使沒有直接把現金匯進子女帳戶,也可能被認定為贈與。
綜合財政部及各區國稅局近年公開案例,以下4種父母常見的「幫子女出錢」情況都要特別留意。
父母幫子女繳房貸算贈與嗎?無償代償就可能被課稅
最容易被忽略的就是房貸。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曾公布案例,一名男子的兒子購屋後向銀行貸款1000萬元,之後因失業無法負擔貸款,父親便將自己的800萬元定存解約,直接替兒子清償房貸。
國稅局認為,房貸原本是兒子應負擔的債務,父親無償代為清償,使兒子取得財產上的利益,因此800萬元應計入父親當年度的贈與總額。
由於當年度贈與稅免稅額為244萬元,因此贈與淨額為556萬元,適用10%稅率,遭補徵贈與稅55.6萬元。
因此,不論父母是一次替子女還清房貸,或每月固定幫忙繳款,只要房貸債務人是子女,父母又是無償代繳,原則上都可能被認定為贈與,實際代付金額也應計入當年度贈與總額。
父母幫忙付頭期款,也可能構成贈與
不少家庭買房時會由父母幫忙準備頭期款,再由子女自行負擔後續房貸,這種方式同樣涉及贈與。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2026年2月說明,如果是子女自己簽訂購屋契約,父母再提供現金讓子女支付頭期款,父母交付現金時即已發生贈與,應按照實際提供的金額計算贈與總額。
國稅局舉例,一間房屋總價1800萬元,頭期款360萬元、貸款1440萬元,如果父親提供360萬元給兒子支付頭期款,後續1440萬元房貸則由兒子自行償還,父親當年度的贈與金額就是360萬元。
扣除244萬元免稅額後,應稅贈與淨額為116萬元,按照10%稅率計算,應繳贈與稅11.6萬元。
父母替子女繳保費,也可能算贈與
除了房子,保險也是容易被忽略的一環。
臺北國稅局2026年6月指出,如果保單的「要保人」是子女,依規定應由子女負擔保費;父母如果直接替子女支付保費,而且沒有要求返還,就可能屬於父母無償承擔子女的債務,代繳金額也應計入父母當年度贈與總額。
國稅局曾舉例,母親當年已先贈與兒子244萬元,之後又替兒子繳納56萬元保費,全年贈與總額因此增加至300萬元,超過免稅額56萬元,應繳贈與稅5.6萬元。
因此,判斷是否涉及贈與的重要關鍵之一,不只是保單的受益人是誰,而是誰負有繳納保費的義務。如果子女是要保人,原本應由子女支付保費,最後卻由父母無償負擔,就可能涉及贈與。
父母連契稅、土地增值稅一起付,小心再多一筆贈與
父母直接將房地贈與子女時,還有另一個容易踩雷的地方,就是房屋移轉過程中的相關稅金。
高雄國稅局2026年3月公布案例,一名父親將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合計900萬元的房地贈與兒子,移轉時產生土地增值稅及契稅共129萬元。
依規定,土地增值稅及契稅原本可自贈與總額中扣除;但如果父親又替兒子支付這129萬元稅款,等於父親另外無償替受贈人負擔應支付的款項,因此這129萬元又會被計入贈與總額。
案例中,如果相關稅款由兒子自行負擔,應納贈與稅為52.7萬元;如果改由父親替兒子支付,應納贈與稅則增加至65.6萬元,相差12.9萬元。
2026贈與稅免稅額多少?每名贈與人每年244萬元
財政部公告,2026年贈與稅免稅額仍為每名贈與人每年244萬元,計算期間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要特別注意的是,244萬元是「每名贈與人」一整年的免稅額,不是每名受贈人都各有244萬元。
例如,父親同一年贈與兒子100萬元、女兒100萬元,又替兒子繳了80萬元房貸,全年贈與總額就是280萬元,已經超過244萬元免稅額。
相對地,父親與母親屬於不同贈與人,因此兩人各自都有每年244萬元免稅額。若確實分別由父親、母親以各自資金贈與,並能從實際資金來源與金流證明,就可以分別計算各自的免稅額。
2026贈與稅率多少?最高20%
依2026年現行規定,贈與淨額在2811萬元以下,適用10%稅率。
贈與淨額超過2811萬元、未超過5621萬元者,應納稅額為281.1萬元,再加計超過2811萬元部分的15%。
贈與淨額超過5621萬元者,應納稅額為702.6萬元,再加計超過5621萬元部分的20%。
2026年的贈與稅免稅額與課稅級距均維持與2025年相同。
超過244萬元多久內要申報?原則上30日內辦理
財政部提醒,贈與人在同一年度內累計贈與財產超過244萬元後,原則上應自「超過免稅額的那次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辦理贈與稅申報。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4條規定,未依法在期限內辦理贈與稅申報者,除須補繳應納稅額外,還可能按核定應納稅額加處2倍以下罰鍰。
不過,如果屬於父母替子女清償房貸、代繳保費等《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以贈與論」案件,處理程序略有不同。依財政部現行規定,國稅局查獲後會先通知當事人於收到通知後10日內申報;若超過期限仍未申報,才會依相關規定處罰。
以前述800萬元房貸案例而言,高雄國稅局就是查獲後通知父親限期補報並補徵55.6萬元贈與稅,同時提醒,若收到通知後10日內仍未辦理申報,才可能進一步遭到裁罰。
父母借錢給子女就不算贈與嗎?要有真實還款事實
因此,父母協助子女買房時,不能只看「有沒有直接把錢匯給孩子」。不論是替子女繳房貸、提供頭期款、代繳保費,或替子女負擔原本應支付的房地相關稅款,只要實質上讓子女無償取得財產利益,都可能涉及贈與。
如果父母只是先替子女墊付對銀行、保險公司等第三人的款項,雙方實際存在借貸關係,而且子女確實負有返還義務,應保留借款契約、轉帳紀錄及實際還款金流等資料,供國稅局日後認定雙方並非無償贈與。
不過也要注意,二親等以內親屬之間的財產買賣另有特別規定。例如父母將自己的房地出售給子女,再由父母把購屋價款借給子女支付,就不能單純因為雙方簽有借款契約,就直接認定不涉及贈與稅,仍須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相關規定判斷。
實際個案是否構成贈與,最終仍會依資金來源、付款方式、債務人、是否具有真實返還義務,以及實際還款情況等事實綜合認定。
資料來源:財政部高雄國稅局2025年11月25日「父母無償為子女清償房貸 小心被課徵贈與稅」、財政部臺北國稅局2026年2月12日「父母贊助子女購置不動產,房貸誰背贈與稅大不同!」、財政部臺北國稅局2026年6月2日「子女保費由父母代繳,小心贈與稅找上門!」、財政部高雄國稅局2026年3月2日房地贈與相關案例,以及財政部2026年贈與稅免稅額、課稅級距及《遺產及贈與稅法》相關規定。
說明:本文所列「4種幫子女出錢情況」為依上述官方公開案例整理,並非國稅局單一公告所列固定分類。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財政部高雄国税局 / 財政部臺北国税局
- 原文日期:2025年11月25日 /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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