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某日的音樂課上,高雄杉林國小一名9歲男童黃童在課堂上亂跑,遭陳姓音樂老師制止後,當著全班同學的面比出中指,並大聲辱罵「X」、「白X」、「娘娘腔」、「你他X的,整個跟女人一樣,你快點給我滾出去」。陳老師隔天立即提出申訴,最終提告求償30萬元。案件纏訟將近三年,高雄地方法院判決黃童與其監護機構——某文教基金會——須連帶賠償2萬元,全案確定,不得再上訴。

男童失控辱罵老師!同學也出面作證

陳老師提出申訴後,學校外聘三位委員組成調查小組,逐一訪談黃童與四名同班同學。A生表示,黃童當天一直在課堂搗亂,跑來跑去還嗆老師「你快點離開這個學校,我幫你拍拍手」,並大聲罵三字經、稱老師「娘娘腔」,全班都聽得一清二楚,也確實看到他比中指。B生也證稱親眼見到黃童比中指。F生則說,黃童每次上陳老師的課都會莫名生氣,經常罵「X」、「白X」等髒話。

黃童在訪談中否認比中指,辯稱「是老師教Do-Re-Mi的時候用中指這樣比,我只是模仿」。但基金會輔導老師王女士作證時透露,事後她曾私下詢問黃童,黃童承認當時情緒激動,用手指做出「互相推擠」的動作,意圖把老師趕出去。法院認為,若當日黃童真的沒有辱罵,陳老師不可能在隔天就立刻提出申訴,因此採信證詞。

父親過世、母親失聯,由基金會照顧!卻無任何輔導紀錄

黃童的身世複雜。父親已過世,母親行蹤不明,祖母年邁無力照顧,自2009年起便由某文教基金會收容,住進園區生活。2022年3月,法院正式裁定由該基金會擔任其監護人,距離事件發生僅八個月。

基金會在法庭上強調,陳老師任教期間管教方式不當,曾大聲咆哮、拍桌、無故罰站,導致黃童心理受創,才是真正的受害者。但法院指出,即使教師管教方式有瑕疵,也不能成為學生公然辱罵師長的正當理由。更關鍵的是,基金會照顧黃童逾兩年,卻提不出任何關於品格教育或行為輔導的書面紀錄,無法證明已善盡監督責任,因此不能免除賠償義務。

一審僅判賠5千元、男童免賠!上訴後法院全面翻盤

案件首次判決時,法院雖認定侵權成立,但將賠償金額壓在5,000元,理由是黃童年幼、基金會為非營利組織,且名譽損害情節輕微。更令陳老師無法接受的是,判決書中黃童本人無需負賠償責任,全部由基金會承擔。陳老師認為此結果讓黃童逃避行為後果,決定上訴。

上訴後,法院重新審視法律結構,發現一審有重大疏失:黃童事發時已具備辨識是非的能力,依法應與監護機構連帶負賠償責任,但一審卻讓他完全免責,顯有違誤。此外,法院考量黃童當眾辱罵師長、事後從未道歉或認錯的態度,認為5,000元賠償金額過低,遂將金額提高至2萬元,由黃童與基金會連帶賠償。全案定讞,不得再上訴。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某文教基金會
  • 原文日期2022年11月 / 2022年3月
  • 產品、服務:兒童保護服務 / 行為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