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重的捷運徐匯中學站附近,有一筆約500坪、價值高達3億元的住宅區土地,竟因長期未辦理繼承登記,成為新北市逾期未辦繼承不動產中的「地王」。更驚人的是,今年新北市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的不動產,土地及建物總價值已超過173億元。

許多人看到這裡會想:「3億元耶!怎麼可能沒人要?」

問題往往不是「沒人要」,而是有人不願意先動、有人聯絡不到、有人談不攏,最後所有人都選擇「先放著再說」。

但不動產繼承真的不能一直拖延。

根據《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繼承開始後若超過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經公告及通知後,可能進入列冊管理程序。

列冊管理滿15年仍未辦理繼承登記者,依法可能被公開標售。

標售後的價款也不會永久保管,若10年內無人領取,最終將歸入國庫。

換句話說,你以為「房子還在、土地還在」,其實產權處理的時間早已開始倒數。

那麼,為何家族明明有資產,卻會拖到這一步?

R姐在實務上最常看到的,通常是卡在三件事:

1. 大家都不願先動

有人想保留、有人想賣、有人想分錢,結果一等就是好幾年。

2. 繼承人失聯或人在國外

只要有一位繼承人長期失聯或不出面,整個繼承程序就可能停擺。

3. 害怕遺產稅,乾脆不敢辦理

這是非常危險的誤區。

遺產稅不會因為「不辦繼承」而消失。

反而可能讓下一代陷入「有土地、沒現金;有資產、繳不起稅」的困境,最後只能急著出售資產。

那麼,如果兄弟姊妹真的談不攏,該怎麼辦?

這時最重要的觀念是:「先處理繼承登記,再處理家族分配。」

應立即申請「公同共有」登記!

根據法規,辦理「公同共有」登記不需要全體繼承人簽字同意,只需其中一位繼承人代表,檢附相關文件即可向地政事務所申請。

完成登記後,家族可再協議分割;若始終無法達成共識,也可透過法院處理遺產分割。

重點是:不要因為「還沒談好怎麼分」,就連繼承登記都完全不處理。

「公同共有」登記的先決條件:遺產稅必須已完成繳納。

預防勝於治療:避免遺產變國有的3大提前規劃

要避免留給下一代的不是財產而是噩夢,聰明的父母應在生前做好這三件事:

1. 生前先整理產權

祖產持分、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共有土地、借名登記等問題,能處理就不要留給下一代。

2. 立遺囑+指定遺囑執行人

依法做好遺囑規劃,尤其現行繼承制度持續修正,更應重新檢視原本的遺產安排。

3. 提前準備「繳稅的錢」

許多家庭最大的問題不是沒有資產,而是「資產很多,現金很少」。

「我的房子很值錢,只是現在還不能賣。」

因此,真正完整的傳承規劃,從來不只是分配財產,還包括產權、遺囑、稅務、現金流,以及家族成員之間的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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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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