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時健保通常由公司辦理,一旦離職、失去原本的投保身分,接下來健保要掛在哪裡,往往讓人搞不清楚。假設哥哥有穩定工作,弟弟離職後暫時待業,能不能直接以眷屬身分掛在哥哥名下?答案是不行。依現行健保規定,眷屬範圍包括無職業配偶、無職業的直系血親尊親屬,以及符合條件的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卑親屬;兄弟姊妹雖然是二親等血親,卻屬於「旁系血親」,不在一般健保眷屬範圍內。不過,若失業弟弟最後以第六類第二目身分投保,與哥哥共同生活且哥哥的投保單位同意,仍可能由哥哥的公司作為弟弟的「投保單位」,只是此時弟弟並不是哥哥的健保眷屬,兩種身分不能混為一談。 哥哥有工作,失業弟弟健保可以掛哥哥名下嗎? 弟弟失業後,不能直接以眷屬身分依附在哥哥名下投保健保。根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現行規定,健保眷屬主要包括3類: 無職業的配偶。 無職業的直系血親尊親屬,例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卑親屬,包括未成年且無職業,或成年後符合無謀生能力、仍在學且無職業等條件的子女、孫子女及外孫子女。 這份名單裡並沒有哥哥、弟弟、姐姐或妹妹。因此,即使哥哥目前在公司上班、有健保,弟弟離職後沒有收入,也不能因為兩人是兄弟,就直接把弟弟以「眷屬」身分依附在哥哥名下。 都是二親等,為什麼子女可以、兄弟姊妹卻不行? 不少人會疑惑,兄弟姊妹明明也是二親等,為什麼仍不能依附投保?關鍵在於,兄弟姊妹彼此雖然屬於二親等血親,但法律關係上是「旁系血親」;子女、孫子女則屬於「直系血親卑親屬」。 健保規定的眷屬資格並不是所有二親等親屬都可以,而是限定為符合條件的「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卑親屬」。因此,子女、孫子女可能符合資格,兄弟姊妹卻不在這個範圍。也就是說,能不能互相依附健保,看的不是彼此有沒有血緣,而是法律上屬於哪一種親屬關係。 兄弟住在一起、戶籍也在一起,可以當健保眷屬嗎? 同住或設在同一戶籍,並不會讓兄弟姊妹因此取得健保眷屬資格。健保眷屬是按照法定親屬關係與相關資格認定,哥哥與弟弟仍然屬於旁系血親,因此即使兩人住在一起,弟弟也不能改以「哥哥的眷屬」身分參加健保。但若弟弟屬於第六類第二目被保險人,情況又不同。 健保署說明,第六類第二目被保險人及其眷屬,如果與其他類被保險人共同生活,經共同生活者所屬投保單位同意,可以由該投保單位辦理投保,但保險費仍按照第六類地區人口身分分別計算。例如弟弟失業後符合第六類第二目資格,又與在公司上班的哥哥共同生活,如果哥哥公司同意,弟弟可能由哥哥公司作為投保單位辦理健保。但這並不代表弟弟「變成哥哥的眷屬」。弟弟仍是第六類第二目被保險人,只是投保單位改由哥哥的公司辦理,健保身分與保費計算仍與哥哥的眷屬不同。 失業弟弟不能當哥哥眷屬,可以改掛爸爸媽媽嗎? 成年後單純失業,並不代表一定能重新依附父母投保。依健保署規定,子女雖然是父母的直系血親卑親屬,但成年後如果要繼續以眷屬身分投保,仍必須符合相關資格,例如無謀生能力,或仍在學且沒有工作。 因此,如果弟弟已經成年、具有工作能力,只是離職後暫時待業,又沒有在學,並不能只因為「現在沒有工作」,就直接改掛爸爸或媽媽的健保。健保署另外規定,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卑親屬成年且無職業,如果是應屆畢業學生,自當學年度終了日起一年內;或服兵役退伍,自退伍日起一年內,仍可以眷屬身分參加健保。因此,同樣是「沒有工作」,剛畢業正在找工作的社會新鮮人,和已經工作多年後離職待業的人,健保投保方式可能完全不同。 失業後沒有人可以依附,健保要怎麼辦? 如果離職後沒有新的工作,也不符合任何眷屬資格,就要依自己的身分接續健保,而不是任意找一名家人依附。健保署將被保險人分成六類,其中第六類第二目是「不屬於前面所列各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之其他家戶戶長或代表」。符合第六類資格者,原則上以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為投保單位,也可透過健保快易通APP辦理相關加保手續。 因此,以一名已成年、具有工作能力,先前已在職場工作、現在單純離職待業的弟弟為例,如果沒有其他優先投保身分,也不符合任何人的健保眷屬資格,就可依規定改以第六類第二目身分接續投保。若他與哥哥共同生活,且哥哥的投保單位同意,也可能由哥哥公司作為投保單位,但弟弟仍然是第六類被保險人,而非哥哥的眷屬。 哪些家人可以當健保眷屬? 依健保署現行規定,常見可以依附投保的眷屬包括無職業配偶;無職業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直系血親尊親屬;以及符合年齡、就學、謀生能力等資格的子女、孫子女及外孫子女。至於哥哥、弟弟、姐姐、妹妹,彼此屬於旁系血親,因此不在一般健保眷屬範圍內。健保是否能依附投保,仍要看法定親屬關係與本人投保身分,並不是只要有親屬關係就能互相掛健保。 非自願離職,健保費還可能由政府補助 如果不是自己辭職,而是符合就業保險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資格,失業期間還有一項健保權益可以留意。依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規定,領取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的失業被保險人,可按規定補助其全民健康保險自付部分保險費;符合規定的眷屬也可能納入補助。補助月份則依領取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的期間認定,補充保險費不在補助範圍內。因此,離職後除了確認「健保要掛哪裡」,如果屬於非自願離職,也可以一併確認自己是否符合失業給付,以及失業期間的健保費補助資格。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投保身分-被保險人及眷屬」、「身分類別及投保單位一覽表」、「各類被保險人之投保單位」、「保險對象有哪些身分限制?」;《全民健康保險法》;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失業被保險人及其眷屬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 本文內容僅供一般資訊參考,實際投保資格、身分類別及相關權益,仍應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及現行法規最新公告為準;如有個別情況,建議洽主管機關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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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PR Times
- 分類:調查
- 產品、服務:全民健康保險 / 失業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