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日,日本施行了「共同親權」制度,允許離婚後父母雙方皆可成為親權者。過去日本僅承認離婚後父母其中一方擁有親權的「單獨親權」制度,此次修正案大幅擴大了當事人的選擇範圍。

基於此背景,ベリーベスト法律事務所針對490名(男性270名,女性220名)離婚時有子女且子女現未滿18歲的男女,進行了有關共同親權的意識調查。

調查結果顯示,68.1%的男性表示「希望採取共同親權」,而55.5%的女性則回答「不希望」,突顯了兩性在共同親權認知上的巨大落差。

調查概要 調查名稱:關於共同親權的問卷調查 調查期間:2026年04月17日2026年04月30日 調查對象:490名離婚經驗者(男女各270及220人),離婚時有未成年子女且現子女未滿18歲。 調查方法:網路調查 主辦單位:ベリーベスト法律事務所

調查摘要 - 對共同親權的期望率差距超過23個百分點(男性68.1%,女性44.5%)。 - 約四分之一的女性擔憂「家庭暴力與虐待的持續」。 - 男女均有超過六成希望尋求專家諮詢。

Q1:請問您是否希望採取共同親權? 68%男性表示希望,55%女性表示「不希望」——性別差異最顯著的問題。

Q2:對於共同親權制度有什麼期待? 男女均有近四成期待親子交流活絡化(男性41.8%,女性35.7%),並希望離婚後雙親能繼續參與子女教養(男性39.7%,女性38.8%),這反映出男女雙方均希望維持離婚後與子女的交流機會。

Q3:對於共同親權制度有什麼不安或擔憂? 女性對於「家庭暴力、虐待持續」的擔憂高於男性6.8個百分點(女性26.8%,男性20.0%)。相反,男性對於「法院判決方式」的擔憂較多(男性27.4%,女性20.5%),顯示兩性對於擔憂內容有所差異。

Q4:您是否知道「共同親權」制度已於2026年4月1日實施? 男性的認知度比女性高出約12個百分點,約三分之一的女性尚不知道制度已開始。

Q5:對於共同親權制度內容的理解程度如何? 男性理解度雖高於女性,但男女合計有七成以上對制度有一定理解(合計「頗為理解」與「大致理解」:男性85.1%,女性77.1%)。

Q6:您是否想針對共同親權向律師等專家進行諮詢? 潛在諮詢意願上存在約19個百分點的差距,男性為81.5%,女性為62.2%,顯示男性層級對諮詢的需求較高。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調查
  • 原文日期2026年4月1日 / 2026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