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9。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三商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翔玢董事、獨立董事:林再林。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且無損及本公司利益者。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6.其他: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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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股東會決議
  • 相關組織:三商家購 / 三商投資控股
  • 原文日期:115/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