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4/24 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發行。 3.預計發行總額(股):以不超過普通股 50,000 仟股為限。 4.既得條件:包含個人績效、公司績效、服務條件等。既得期間分為至 119 年底及 115 年底兩類。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之處理方式:由本公司無償收回並予以註銷。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吸引及留任專業人才、激勵員工及提昇向心力,並使獎酬與營運績效連結。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最大金額約為 2,600,000 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對 115 至 119 年度每股盈餘影響約 0.005 元至 0.025 元,對股東權益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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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人事
  • 相關組織:中国信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原文日期:115/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