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 115/05/27。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鴻揚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董事: 陳偉銘、(3)董事: 黃榮慶、(4)獨立董事: 李康智、(5)獨立董事: 吳淑慧、(6)獨立董事: 黃雅惠、(7)獨立董事: 陳泰明。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兼任其他營利事業之職務。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 贊成權數佔出席總權數77.78%,本案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 董事陳偉銘、獨立董事李康智。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青島新核芯科技有限公司、富泰康電子研發(煙台)有限公司等。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無。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corporate_governance
  • 相關組織:京鼎 / 鴻揚創業投資 / 鴻海精密工業
  • 原文日期:115/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