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東會決議日:115/05/29。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台灣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柯長崎、許介立;獨立董事:張立秋、洪水樹、黃資婷。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以無損及本公司之利益為限。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5. 決議情形:依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經本公司115年5月29日股東常會通過,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台灣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柯長崎。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柯長崎擔任北京信東聯創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監察人。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北京市海澱區知春路甲48 號盈都大廈3號樓4單元18F。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醫療器材批發、資訊諮詢、化粧品批發業。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無。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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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corporate_governance
  • 相關組織:仁寶 / 台灣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信東聯創生物技術有限公司
  • 原文日期:115/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