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6。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江欽池、蔡玉玲、楊明恭、鄭名翔。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本案照案通過。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股東會決議
  • 相關組織:佳必琪 / 鉅力投資 / 太一投資
  • 原文日期:115/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