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聲請人:鼎創達股份有限公司 相對人:元大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5年度商暫字第10號、115年度商暫字第11號 4.事實發生日:115年6月9日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聲請人願供擔保後,禁止相對人於民國115年6月12日之股東常會議決討論事項第二案「為本公司與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股份轉換事宜」。於前項聲明之定暫時狀態處分裁定做成前,請准與前項聲明內容相同之緊急處置。 6.處理過程:已委請律師處理相關法律程序。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公司財務業務如常運作。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關鍵字:重大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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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Legal
  • 相關組織:元大金控 / 鼎創達股份有限公司
  • 原文日期115年6月12日
  • 產品、服務:Investment Tru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