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聲請人:鼎創達股份有限公司 相對人: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2. 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3. 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 115年度商暫字第10號、115年度商暫字第11號
4. 事實發生日: 115年6月11日
5. 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聲請人願供擔保後,禁止相對人於民國115年6月12日之股東常會議決討論事項第二案「為本公司與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股份轉換事宜」。 於前項聲明之定暫時狀態處分裁定做成前,請准與前項聲明內容相同之緊急處置。
6. 處理過程: 經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裁定,聲請人請求定暫時狀態處分暨緊急處置,均予駁回。
7. 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公司財務業務如常運作
8. 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無
9. 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Legal
- 相關組織:元大金控 / 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鼎創達股份有限公司
- 原文日期:115年6月11日 / 115年6月12日
- 產品、服務:Securities Investment Trust / Share Exch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