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董事會決議日期:不適用 2. 名稱: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15年度第二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3. 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 發行總額:新臺幣壹佰伍拾億元整,依發行條件不同分為甲、乙兩券; 甲券發行金額為新臺幣壹佰億元整,乙券發行金額為新臺幣伍拾億元整 5. 每張面額:新臺幣壹仟萬元整 6. 發行價格:按債券面額十足發行 7. 發行期間:甲券為十年期(115年7月9日至125年7月9日); 乙券自民國115年7月9日發行,無到期日 8. 發行利率:甲券為固定利率年息2.45%;乙券為固定利率年息4.8% 9. 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 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為提升資本適足率及充實中長期營運資金 11. 承銷方式:未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12. 公司債受託人:無 13. 承銷或代銷機構:無 14. 發行保證人:無 15. 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元大商業銀行營業部 16. 簽證機構:無 17. 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無 18. 賣回條件:無 19. 買回條件:乙券發行屆滿五年一個月後,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經主管機關事前核准前提下,得提前贖回或自市場買回: (一)計算提前贖回後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比率仍符合「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之法定資本適足比率 (二)以同等或更高品質之資本工具替換原資本工具 本行若欲行使提前贖回權,將於預定贖回日前30日公告,按面額加計應付利息,全數贖回;如與主管機關核准條件不同,則依主管機關核准條件為準。本行行使贖回權者,乙券於贖回日到期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無 21.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 22. 現金減資後再行募資之合理性及必要性(募資當年度及前一年度有辦理現金減資者適用):不適用 23.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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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PR Times
- 分類:募資
- 原文日期:115年7月9日 / 125年7月9日
- 產品、服務:次順位金融債券 / 資本適足性強化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