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董事長林榮德
2. 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3. 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 114年金訴字第000433號
4. 事實發生日: 115/07/31
5. 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董事長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乙案,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判決結果依司法院主文公告查詢系統節錄如下:
林榮德法人之行為負責人共同犯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之不實申報公告罪,處有期徒刑貳年。緩刑伍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仟萬元。
6. 處理過程: 本公司於115年7月31日透過司法院主文公告查詢系統知悉,待收到判決書後,將再與律師研議後續事宜。
7. 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營運正常,對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8. 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目前尚未收到判決書,未能得知判決具體理由,待收到判決書後,將再與律師研議後續事宜。
9. 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關鍵字: 重大訊息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原文日期:115/07/31
- 產品、服務:瓷磚 / 衛浴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