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9。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黃映霖/鞋材事業總處執行總經理 (2)郭森茂/接著劑事業總處執行總經理 (3)吳順興/塗料事業總處執行總經理 (4)郭錦蓉。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或監察人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同本屆董事任期。5.決議情形:本案照案通過,贊成權數89,992,226權,占表決權數95.80%。6.大陸地區事業:黃映霖、郭森茂、吳順興等分別擔任常熟裕博、佛山南寶、東莞佳勤等公司董事或監察人。7.大陸事業名稱及職務:常熟裕博(董事)、佛山南寶(董事)、東莞佳勤(董事)、南寶高新投資(監察人)等。8.大陸事業地址:常熟市、佛山市、東莞市、昆山市、福清市。9.營業項目:接著劑及塗料之生產及買賣。10.財務影響:依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11.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corporate_governance
  • 相關組織:南寶樹脂 / 常熟裕博 / 佛山南寶
  • 原文日期:115/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