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友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宗哲、郭金河;鑫永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家瑞;台鋼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表人:孫秀梅;獨立董事/洪仁杰、黃郁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贊成196,588,844權,占出席總表決權數97.87%,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鑫永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家瑞。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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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corporate_governance
  • 相關組織:友勁 / 友訊科技 / 鑫永洋科技
  • 原文日期:115/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