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台鋼科技控股法人董事及其代表人、前勁投資代表人、鑫永洋科技代表人、高宏傑、許傑、朱俊雄。3.許可項目:各董事兼任之相關公司職務。5.決議情形: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股東常會通過,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解除競業行為限制。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corporate_governance
  • 相關組織:友訊 / 台鋼科技控股 / 前勁投資
  • 原文日期:115/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