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蔡明忠、蔡明興、林清棠及林之晨,獨立董事陳東海、賴冠仲及吳宗霖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本議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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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corporate_governance
  • 相關組織:台灣大
  • 原文日期:115/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