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9。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美齡、林宜保、汪威信。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所列同類業務公司之董事。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經出席股東票決後,照案通過。6.大陸地區事業說明:不適用。7.擔任職務:不適用。8.大陸事業地址:不適用。9.營業項目:不適用。10.財務影響:無。11.投資資訊:無。12.其他:無。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corporate_governance
- 相關組織:臺灣產物保險 / 臺灣銀行
- 原文日期:115/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