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 謝宏波、董事 林福謙(緯創資通(股)公司代表人)、董事 黃俊東(緯創資通(股)公司代表人)、董事 高健榮、董事 彭錦彬、獨立董事 俞若奚、獨立董事 賴泰岳、獨立董事 趙書華、獨立董事 孫雅麗。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以無損本公司之利益為限。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贊成:279,246,962權/86.62%;反對:3,175,677權/0.98%;無效:0權/0%;棄權及未投票:39,944,263權/12.39%。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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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PR Times
- 分類:股東會決議
- 相關組織:啟碁 / 緯創資通
- 原文日期:115/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