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獨立董事何泓恩。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嘉太材料(股)公司監察人暨副總經理。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經表決後照案通過。6.大陸地區事業: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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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corporate_governance
  • 相關組織:國精化 / 嘉太材料
  • 原文日期:115/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