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東會決議日:115/07/27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 董事:大豐有線電視(股)公司代表人-鄭文泉 (2) 董事:大豐有線電視(股)公司代表人-康宇成 (3) 董事:大豐有線電視(股)公司代表人-楊政濱 (4) 董事:大豐有線電視(股)公司代表人-方尹妏 (5) 董事:大豐有線電視(股)公司代表人-劉家君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經營或任職於其他與子公司台灣數位寬頻有線電視(股)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惟該公司須為子公司台灣數位寬頻有線電視(股)公司直接、間接轉投資或策略聯盟之企業。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子公司台灣數位寬頻有線電視(股)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 決議情形(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子公司台灣數位寬頻有線電視(股)公司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大豐有線電視(股)公司 / 台灣數位寬頻有線電視(股)公司
  • 原文日期:115/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