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東會決議日: 115/06/09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洪銘裕/加福茶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同時擔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他公司董事之情形。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表決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不適用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Corporate Governance
- 相關組織:加福茶業股份有限公司
- 原文日期:115/06/09
- 產品、服務:Tea Produ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