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契約種類: 工程合約。 2. 事實發生日: 115/4/24~115/4/24。 3. 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4月24日。 4. 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 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契約相對人:深圳市創興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無。 6. 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與深圳市創興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奇宏電子(深圳)有限公司工廠裝修工程合約。 契約總金額:約人民幣 1.4億元(約新台幣約6.38億元)。 7.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不適用。 8. 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9. 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0. 取得之具體目的: 供生產及營運用。 11. 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無。 12. 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否。 13. 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14. 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 否或不適用。 15. 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 否或不適用。 16. 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7. 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8.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9. 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0. 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1. 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22. 其他敘明事項: 更正本公司於115年4月23日誤發布之取處公告(代子公司奇宏電子(深圳)有限公司租地委建工廠裝修工程合約),爰予撤銷,並依115年4月24日董事會決議重新公告。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奇宏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 深圳市創興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原文日期:115/4/24 / 115年4月23日
- 產品、服務:工場改修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