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5。2.許可對象:何基丞、蕭勝賢、何柏樟、鄭志發、何基州、劉文章、戴愛芬、黃靖容、劉怡瑄。3.許可項目:同意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4.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大陸地區業務:何基丞、何基州、黃靖容分別於寧波、漳州、江西、長春等地擔任相關企業董事長或董事。對公司財務業務無影響。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shareholder_meeting
  • 相關組織:康普 / 澄瑞實業 / 常興投資
  • 原文日期:115/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