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九條規定辦理。(一)停止受理轉交換之事由:辦理配股配息作業事宜。(二)停止受理轉交換登記起訖日期:115年06月04日至115年06月30日止。(三)債券持有人如擬申請轉換,最遲應於停止受理轉換登記之始日(115年06月04日)之前一營業日前(115年06月02日),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corporate_announcement
- 相關組織:復盛應用科技
- 原文日期:115/06/04 / 115/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