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東會決議日: 115/06/04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李典穎 董事 李沛霖 董事 周宜宏 董事 謝渙發 獨立董事 林義夫 獨立董事 池集 獨立董事 高明亮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許可董事為自己或他人從事屬於本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出席股東三分之二以上表決同意。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無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無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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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人事
  • 相關組織:承業醫
  • 原文日期:11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