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通過分割案,預計將部分資產及負債分割讓與新設公司新光育成股份有限公司,暫訂分割基準日為民國115年6月1日。新光育成將由新光資產管理100%持股,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但新光資產管理股東權益不受影響。 本次分割目的為活化不動產投資,並引進新創公司於士林布局發展。新光資產管理預計分割讓與資產新台幣248,911,716元、負債37,027,245元,營業價值為211,884,471元。新光育成將以每股10.59422355元發行普通股20,000,000股予新光資產管理,面額合計200,000,000元,實際帳面價值與股本面額差額列為資本公積。 公司表示,由於分割讓與對象為新光資產管理100%持有之子公司,對新光資產管理合併財務報表之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並無影響。本案完成後並無營運模式變更、併購股份移轉限制或其他重大約定事項。董事吳昕恩因為新光育成代表人,迴避未參與討論及表決;吳昕紘為吳昕恩二親等血親,亦一併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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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PR Times
- 分類:其他
- 相關組織:新光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新光育成股份有限公司 /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 產品、服務:不動產投資活化 / 新創孵化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