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東會決議日:115/05/28。2. 許可對象:吳東昇、吳昕杰、林世棻、吳昕恩、洪士鈞、邱鏡淳、施火灶及四位獨立董事。3. 許可項目:包含新光三越、新光紡織、友輝光電等公司之董事職務。4. 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5. 決議情形:經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投票表決後照案通過。不涉及大陸地區事業。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corporate_governance
- 相關組織:新光合成纖維 / 新光開發 / 濟真
- 原文日期:115/05/28
發布 2026年5月28日 09:00 ・ 最後更新 2026年6月14日 00:00 ・ 閱讀 約 2 分鐘 ・ 來源:PR Times
新光合成纖維於115年5月28日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許可多位董事兼任其他公司職務。
1. 股東會決議日:115/05/28。2. 許可對象:吳東昇、吳昕杰、林世棻、吳昕恩、洪士鈞、邱鏡淳、施火灶及四位獨立董事。3. 許可項目:包含新光三越、新光紡織、友輝光電等公司之董事職務。4. 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5. 決議情形:經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投票表決後照案通過。不涉及大陸地區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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