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發行及轉換辦法。

(一)停止受理轉換登記之事由:辦理配股配息作業事宜。

(其他事項敘明:)

(二)停止受理轉換登記起訖日期:115年08月20日115年09月14日止。

(三)債券持有人如擬申請轉換,最遲應於停止受理轉換登記之始日(115年08月20日)之前一營業日前(115年08月18日),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原文日期115年08月20日 / 115年09月14日
  • 產品、服務:無擔保轉換公司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