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發行及轉換辦法。
(一)停止受理轉換登記之事由:辦理配股配息作業事宜。
(其他事項敘明:)
(二)停止受理轉換登記起訖日期:115年08月20日至115年09月14日止。
(三)債券持有人如擬申請轉換,最遲應於停止受理轉換登記之始日(115年08月20日)之前一營業日前(115年08月18日),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
無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原文日期:115年08月20日 / 115年09月14日
- 產品、服務:無擔保轉換公司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