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東會決議日:115/05/27。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法人董事;(2)明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法人董事;(3)葉福海,本公司獨立董事。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兼任明基透析科技、尚承科技、翔隆航太、品翔航太、擎壤科技董事;明基電通兼任雲基智慧董事長;葉福海兼任全國電子獨立董事。4. 許可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職務期間。5. 決議情形: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照案通過。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Corporate Governance
- 相關組織:明基材料 / 佳世達科技 / 明基電通
- 原文日期:115/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