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東會決議日:115/05/21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法人董事:基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江少杰先生 獨立董事:顏盟峰先生 獨立董事:黃蕙玲女士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依公司法第209條第一項相關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職務之期間內。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照案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不適用。 7.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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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PR Times
- 分類:人事
- 相關組織:暉盛-創 / 基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原文日期:115/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