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東會決議日:115/06/17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吳永豐董事 吳永茂董事 吳永祥董事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業項目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 決議情形:經本公司股東常會票決照案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吳永祥董事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長春富維東陽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吉林省長春市高新開發區光谷大街2555號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生產及銷售各種機動車輛配套塑料製品等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以上公司係本公司採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藉以拓展大陸市場。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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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PR Times
- 分類:人事
- 相關組織:長春富維東陽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