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製藥紅麴事件中,消費者廳表態「不回應部會間的矛盾」。對此,本公司於今日向消費者廳長官遞交公開質問狀。
消費者廳負責資訊公開的部門向本公司發送了書面回覆,但對於本公司在2026年5月新聞稿中指出,消費者廳與厚生勞動省公開文件之間的矛盾,卻沒有任何說明。本公司於今日(2026年6月3日)向消費者廳長官遞交了公開質問狀。
針對本公司先前透過資訊公開請求取得的行政文件,發現以下矛盾: ・ 消費者廳文件(2026年4月20日)稱:「關於軟毛青黴酸的內容源自厚生勞動省的資料」 ・ 厚生勞動省文件(2026年4月22日)稱:「並無將軟毛青黴酸作為致病物質公布的事實」
上述兩部會的說明相互矛盾。本公司於2026年5月向厚生勞動省食品監視安全課提出書面詢問,但超過回答期限(2026年5月20日)後,仍未收到回覆。
消費者廳的回覆僅涉及程序與形式,並未對本公司指出的實質矛盾進行說明,包括兩份文件記述的一致性,以及將軟毛青黴酸作為致病物質公布的資訊來源為厚勞省資料的依據。
為此,本公司在公開質問狀中要求明確回答以下三點: 1. 關於兩部會說明的矛盾作何解釋。 2. 作為依據的具體資料編號、名稱與日期,請消費者廳給出統一回答。 3. 消費者廳是否就此事向厚生勞動省進行確認與詢問。
此質問狀將以「公開質問狀」形式發布,並要求於2026年6月15日前給予答覆。本公司認為,行政機關未能給出一致說明,在行政問責上極不適當。本公司將持續確認事實並視情況公布後續資訊。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