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公告日期:114/12/16。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欣興電子租賃同泰電子位於臺中市大甲區工二路33號土地及廠房之一部。租賃期間 : 民國115年1月1日起至民國122年12月31日止。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因本公司營運需求之調整,故與同泰電子商議終止租賃協議。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欣興電子支付同泰電子新台幣3,139,869元(未稅)解約金。5. 其他應敘明事項:欣興電子與同泰電子將另行簽定廠房租賃契約終止協議書。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contract_termination
- 相關組織:欣興電子 / 同泰電子
- 原文日期:114/12/16 / 122/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