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9。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游晴輝:法人董事民豐塑膠(股)公司代表人。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得兼任其他營利事業之董事或經理人,並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同類之業務。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可表決權數過半數表決同意。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corporate_governance
  • 相關組織:正隆 / 民豐塑膠
  • 原文日期:115/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