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彭朋煌 (2)謝君山 (3)李宜泰 (4)甘逸群 (5)王惠民 (6)王聖舜 (7)陳麗美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 經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 甘逸群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信音電子(中國)(股)公司 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蘇州市吳中區胥口鎮胥江工業園區新峰路509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連接器產品之研發、製造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 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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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shareholder_meeting_resolution
  • 相關組織:泰碩 / 信音電子(中國)
  • 原文日期:115/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