岡山縣瀨戶內市為了完善學齡前兒童及小學生能安心遊玩的環境,針對在市內擁有土地或建物的法人及團體所實施的遊樂場建設工程,提供「瀨戶內市遊樂場建設事業補助金」。
近年來,確保孩子們能自由玩耍與交流的場所變得至關重要。透過支援民間業者與團體建設遊樂場,本市旨在創造社區育兒空間並促進孩子健康成長。同時,藉由促進多樣主體參與建設,進一步提升地域魅力,打造宜居的育兒城市。
### 補助金概要
**1. 補助對象設施** 供學齡前兒童及小學生進行體能活動的設施,並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 常設且廣泛開放給市民使用的設施(不論收費或免費)。 - 面積原則上需達100平方公尺以上。 - 備有考慮到安全性的遊具、玩具及必要設備。 - 若為室外設施,需考慮到雨天及酷暑時的使用環境。
**2. 補助對象** - 在市內擁有土地或建物的法人或團體。 - 具備持續經營該遊樂場至少3年以上的意願者。 - 已完納市稅,且非政治、宗教活動團體或暴力團相關組織。
**3. 補助內容** - **補助率:** 對象經費的1/2以內 - **補助上限額:** 1,000萬日圓 - **對象經費:** 設計費、工程承包費、設備購買費(限新品)以及其他經市長認可的經費。
### 時間表 - **招募期間:** 令和8年(2026年)5月15日(五)至令和8年6月19日(五)下午4點止 - **書面審查:** 令和8年6月下旬 - **結果通知:** 預計於令和8年7月上旬通知
※本補助金以個人版及企業版家鄉納稅(Hometown Tax)「瀨戶內市兒童廣場計畫」所收到的寄附金為財源。
### 市長感言(岡山縣瀨戶內市長 黑石健太郎) 「在走訪地區的過程中,我深切感受到許多家長希望有能在烈日或雨天讓孩子玩耍的場所。行政部門若要獨立興建大型設施,需要耗費數年的預算與土地編列,但孩子成長的速度很快。為了能快速將遊樂場交到現在的孩子手中,我們創設了這項促進官民合作的補助制度。希望民間業者也能善加利用遊樂空間來增加客流,實現永續的維護管理。」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原文日期:令和8年5月15日 / 令和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