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蘇永平、蘇孟光、和築投資有限公司、許連晉、獨立董事黃文琪、林鴻達、蔣昕佑、黃科銘。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本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照案通過。6.大陸地區事業: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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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corporate_governance
  • 相關組織:皇普 / 遠安投資 / 和築投資
  • 原文日期:115/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