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獨立董事 徐保羅、(2)獨立董事 朱炫璉、(3)獨立董事 陳正。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公司之董事。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本屆董事任期。5.決議情形:經115年05月28日股東常會依法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行為限制。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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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corporate_governance
  • 相關組織:盟立
  • 原文日期:115/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