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獨立董事:朱尚祖、(2)獨立董事:馬嘉應、(3)獨立董事:盧文祥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corporate_governance
  • 相關組織:立積
  • 原文日期:115/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