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決議日:115/05/27。2. 許可對象:大同公司代表人張榮華、高明慧、蔡佳君,獨立董事李成、連春源。3. 許可項目:投資或經營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4. 期間:任職期間。5. 決議情形:照案通過。6. 其他:無涉及大陸地區事業,對財務業務無影響。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Corporate Governance
  • 相關組織:精英 / 大同
  • 原文日期:115/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