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6/16

2. 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群益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有擔保次順位普通公司債

3. 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 發行總額:以新台幣參拾億元整為上限,並視市場狀況一次或分次發行

5. 每張面額: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6. 發行價格:暫訂以面額發行

7. 發行期間:以不超過十年為原則

8. 發行利率:若採固定利率發行,票面利率以不超過年息4%為原則;若採浮動利率發行,發行時利率以不超過年息4%為原則,發行後則依據浮動利率公式決定

9. 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擔保

10. 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為強化資本及財務結構,提高調整後淨資本額比率

11. 承銷方式:授權董事長或其指派之人視實際狀況決定之

12. 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或其指派之人視實際狀況決定之

13. 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董事長或其指派之人視實際狀況決定之

14. 發行保證人:授權董事長或其指派之人視實際狀況決定之

15. 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董事長或其指派之人視實際狀況決定之

16. 簽證機構:不適用

17. 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8. 賣回條件:不適用

19. 買回條件:授權董事長或其指派之人視實際狀況決定之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1.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 現金減資後再行募資之合理性及必要性(募資當年度及前一年度有辦理現金減資者適用):不適用

23. 其他應敘明事項:於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其委託之機構申報發行生效後,授權董事長或其指派之人於符合法令前提下,得向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為櫃檯買賣交易。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募資
  • 原文日期:115/06/16
  • 產品、服務:公司債 / 資產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