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聯嘉光電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一) 停止受理轉交換之事由:辦理現金增資作業事宜。

(二) 停止受理轉交換登記起訖日期:115年05月11日115年06月03日止。

(三) 債券持有人如擬申請轉換,最遲應於停止受理轉換登記之始日(115年05月11日)之前一營業日前(115年05月07日),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原文日期115年05月11日 / 115年06月03日
  • 產品、服務: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