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6。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隋台中、陳淑愛、陳艷輝、張山輝;獨立董事周保亨、蘇炳章、江佳玲、葉孝慈。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業務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經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出席股東表決,票決結果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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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股東會決議
  • 相關組織:興勤
  • 原文日期:115/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