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實發生日:115/08/06 2. 公司名稱:華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 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 發生緣由:因本公司對子公司永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低於百分之五十,故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0條之規定訂定改善計畫,並依計畫確實執行。 6. 因應措施: 1. 子公司永擎已向銀行申請擔保信用狀,相關作業程序預計於今年年底前完成。 2. 子公司永擎取得銀行核發之擔保信用狀後,本公司將提報董事會通過取消對子公司永擎之背書保證額度,並依規定辦理重大訊息公告。 7. 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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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永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原文日期:115/08/06 / 今年年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