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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 李卉婷 屏東県30日電)屏東県政府規劃明年1月起補助長者健保費,為照顧經濟弱勢,宣布今年7月優先開辦中低收入者補助,採主動比對機制,符合資格者免提出申請,由県府直接辦理。

屏東県政府今天新聞稿表示,民國116年1月起,正式開辦全県長者健保費補助,凡設籍屏東県滿1年以上,年滿65歲以上老人、原住民年滿55歲以上,且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最近1年綜合所得稅稅率為5%、或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者,皆納入健保費補助對象,每人每月最高補助額度可達健保第六類地區人口自付額新台幣826元。

縣府社會處說明,為精準、優先照顧經濟弱勢,於今年7月起優先開辦「65至69歲中低收入老人健保費補助」,凡設籍屏東年滿65歲至未滿70歲且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每月最高補助826元。

社會處強調,補助皆採取主動比對機制,符合資格者免提出申請,由県府直接辦理補助作業,免去長者奔波之苦。

社會處說,近年持續推動多項敬老福利,從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布建到各項生活津貼與補助,皆以實際行動守護在地鄉親。(編輯:李錫璋)11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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